台中市府行使公權力 移除后里鐵道下違法之自行車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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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李清正 台中報導

台中市后里馬場園區附近鐵路高架橋下的「遊騎兵」自行車業者,承租鐵路高架橋下方土地原為堆放物品卻拿來營業,已違反都市計畫法規定,地主鐵路局已於2月終止租約,市府責令業者應於7日恢復原狀未果,8日市府行使公權力,於上午11時50分完成移除作業。

「遊騎兵」自行車租賃業者,原承租交通部鐵路管理局(下稱鐵路局)后里區鐵路高架橋下方土地空間堆放物品,但業者卻將空間用來營業,因該土地屬非都市土地交通用地,依規不得作為自行車租賃營業使用,業者違反區域計畫法規定,鐵路局已於2月26日終止租約。

市府地政局表示,該業者因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已依區域計畫法裁罰6萬元,而因此提出的訴願已遭駁回,業者已繳納行政罰鍰,地政局再依據區域計畫法限期於6月7日前移除地上物。

市府建設局表示,今日由建設局邀集交通部鐵路局、市府地政、警察、消防、衛生及區公所聯合辦理聯合現勘,現勘發現業者仍未移除堆置的自行車等生財器具,因此依法行使公權力,辦理強制移除作業。

建設局表示,業者因不滿市府對違規行為強制執行,因此到現場陳情抗議,經現場說明協調下,由台中市新建工程處人員出面收下陳情書後,在警察大甲分局人員及環保局人員協助下執行移除,約上午11時50分完成移除作業,抗議人潮退散。

建設局指出,后里馬場前高架鐵路橋下空間長期環境凌亂,有礙市容,市府為辦理景觀綠美化作業,已協調鐵路局同意無償提供用地,以打造人行景觀步道,提供地方人本友善空間環境。

由於,業者與鐵路局簽訂的租約,已約定配合公共建設時,需要須返還土地且不得要求補償,加上營業行為已經違法,市府雖然過程多次協調溝通,請業者儘速遷移,惟協調未果,基於公眾利益考量,依法辦理強制執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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