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嗆辣短評流失而不復見 國之哀哉!

流失而不復見 國之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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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富  時事報導

勞務以「製造商品」的行業,公司因國內外市場需求,可適調「商品賣價」而獲利良好,所以勞工薪資合法、任用標準合法且福利制度可以無限上綱,甚至於年終獎金上十萬元、上百萬元、上千萬元無不快哉,勞工則趨之若騖。

勞務以「服務為商品」的行業,在國內各行業屬性及市場主客觀需求之不一下,引動勞工薪資所得合法與否之權益就會不一。原來本就有「勞基法」訂定標準讓各行業依循,只因一種「勞基法」納衛不了百工百業,而成為某些商業不合時宜的緊箍咒, 譬如……

保全業,80年立法院三讀通過的「保全業法」,其精神要義:確保國民生命、財產之安全;所以,高規格公司開設條件: 事業主管機關刑事警察局、資本額4仟萬元、專戶專址使用、設置通報系統、備汽機車。高規格任用人標準:需是滿20歲的中華民國國民、嚴峻前科審查辦法、1週職前專業訓練、每個月4小時在職教育、高罰則一籮筐…,如此,現行「勞基法+保全業法+稅捐稽徵法」讓國內最大宗勞務且無法取代之「穩定社會 協警助民」之民力行業在嚴重示微流失中,政策儼然合法性扮演劊子手……。

勞基法本該加上各行業之專法來支援法條規定之實踐,才能周全各行業之各種特性,圓融勞資雙方。再說,30年的保全業法,在學者、警界、立法委員的高標準低周全考量下訂定至今,本就背離實務及不合時宜。稅捐更是多重剝皮、獲利率設定亦背離實事,以上在各商業領導多次反應、人陳至淺簡易懂之境,亦未見曙光。

台灣,在國際上被中國打壓、國內被多方滲透卻能精進至今..實踐民主自由,顯見政府與人民最無縫的整合成功案例,真可傲視全球。本該,國家政策亦終究更可強國、福民、利衆才是,今時,卻與「民意」越背道而馳,假以時日難保不狂攔洶湧巨浪。政府實在有責任體察「民之所苦」達其「全民所願」為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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