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攜槍遭逮 謊稱為友人託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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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莊雨樺 台中報導

該嫌犯持有槍砲彈藥,極具危險性,幸好警方及時查獲,阻止一場刑案發生。(圖 記者 莊雨樺 翻攝)

臺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於4月15日接獲線報,有位徐姓通緝犯,身背2條(誣告、偽造有價證卷)案件通緝,為逃竄、躲避警方追捕,騎乘大型機車在西屯區漢翔路段藏匿出沒,據報後隨即派偵查隊彭志忠等員警前往埋伏,發現徐姓通緝犯正巧於西屯區漢翔路全家超商逗留,遂趨前盤查,當場查獲涉嫌誣告、偽造有價證卷、徐姓通緝犯1名並從徐嫌隨身背包內起獲改造手槍1支、子彈8顆,全案經警詢後於107年4月16日將徐姓通緝犯依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隨案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徐姓通緝犯到案後,坦承非法持有改造槍1支、子彈8顆,惟辯稱該槍枝子彈等是友人於107年02月07日所寄放託渠販售,但因價格因素一直無法順利販賣脫手,豈知今日到超商買東西即遭警方盤查緝獲,警方查扣之證物(槍枝、子彈)復經初步鑑驗,認槍枝主要結構完整、機械性能良好,撃發功能正常具有殺傷力。

徐嫌身背2條(誣告、偽造有價證卷)通緝在身,且居無定所,行蹤不易掌握,出門以大型機車代步並隨身攜帶槍枝彈藥,極具危險性,幸經警方即時查獲,及時杜絕一場刑事案件發生。吳嫌到案後雖坦承持有,惟避重就輕,出門隨身攜帶槍械防身,是否另涉其他刑案,警方已组專案小組溯源擴大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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