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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莊雨樺 台中報導
沒想到車站的寄物櫃竟然變成作案工具。(圖 記者 莊雨樺 翻攝)
臺中市一名詐騙集團負責收受贓款的車手謝姓男子,早被警方循線盯上,107年3月24日警方趁他來和提款車手管姓女子取款時埋伏在旁,成功一舉逮人,並查扣詐騙集團聯絡用的手機2支、12張人頭帳戶金融卡、贓款新台幣51萬7000元。
警方查獲12張金融卡,2隻手機,新台幣51萬7000元。(圖 記者 莊雨樺 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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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立人派出所偵辦詐欺案件,3月24日11時許埋伏跟隨詐騙集團提款車手管姓女子(30歲,服務業),發現其從臺中火車站置物箱內取出包裹,立即上前盤查,果然包裹內全是人頭帳戶金融卡共12張,及能與詐騙集團通訊聯絡的手機一支,管女當場百口莫辯,坦承自己是依照詐騙集團指示取得金融卡並至指定的ATM取款,警方更進一步發現該詐騙集團交付贓款地點,循線至臺中市大里區一間廟前埋伏,果然於當天18時許,另名謝姓車手(25歲,無業)直接坐上管女駕駛的自小客車副駕駛座,準備收受管女提款的贓款共新台幣51萬7000元,早就埋伏在旁的警方見狀立即一擁而上,將謝姓男車手當場壓制逮捕,謝男一度辯稱自己只是上車跟管女聊天,殊不知自己早就被警方盯上,蒐證齊全下,只得乖乖坦承自己是以月薪新台幣30,000元擔任詐騙集團中負責收受贓款的車手,只是才剛上工12天,連薪水都還沒拿到就被警方逮捕,全案依詐欺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仍會持續加強金融機構防詐宣導,並呼籲民眾若遇到可疑情事,請立即撥打報案專線110,以維護財產安全,警方也將循線追查其他詐騙集團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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