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裕 時事評論
網路爆料,新莊的某賣場,因系統保全的疏失被偷了數十萬元,X威保全卻只願意賠償9個月的保全費。
又指出,10/12凌晨宵小割開鐵皮屋進入店內,保全音頻發報,約20分鐘後保全至現場巡視,不到10分鐘後聲稱無異狀隨即離開? 過十分鐘內宵小開始犯案,停留時間至少 5 個小時,直接把保險櫃鋸開,在金庫正上方的音頻發報器卻沒有任何作為。(而且器材隔天有檢測是正常的)。
保全公司還囂張的聲稱要告就去告,待法院判多少就賠多少,後來,請別家保全公司來看說,如果是這種情況一定都是保全公司的責任,也會賠償。
網友留言表示:「我客人養隻高加索犬顧倉庫! 比養保全便宜,保全看到武器還會怕,狗看到陌生人就咬了!」
綜上所述,保全業者表示:系統保全是防衛顧客財產的專業技術,雙方亦會清楚在契約書上記載責任 權利 原則,甚至理賠上限額度等,完全有依循條文維護委託人,更可當為理賠看法不一時,委託人在法院訴訟最有利條文,因為這份契約書條文都是維護消費者的權利的,這是市場移危需求面及產業維護消費者的高度責任的體現,用一句「看門狗」比擬,真傷盡全國30萬多數忠誠的保全及產業穩定社會的價值,實為不智之舉。

竊盜事件發生有契約條文規定,若雙方立場相左右,用法律訴求各自主張亦可還回權益無可厚非,用爆料或穢語處事似有毀譽、恐嚇之勢,實非商業與消費的良性行為,國人該有處事之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