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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莊雨樺 報導
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員警,於今年初發現蝦皮拍賣賣家所販售之CHANEL、DIOR彩妝用品及香水,價格遠低於市價,懷疑是否為地下工廠所製造之仿冒品,經主動偵查後發現應還有大量存貨,遂於今年4月於台中市出動十餘名員警搜索,果然在現場當場查獲仿冒LOUIS VUITTON、Y-3、ADIDAS、NIKE、JORDAN、JO MALONE、YSL、DIOR及CHANEL等知名商標商品600餘件,市價總值近300萬元以上。
本案犯嫌於蝦皮拍賣販售各種美妝商品及名牌包款,其中CHANEL及DIOR的香水及美妝品更是大受市場歡迎,光評價就高達上千筆,,因此,吸引不少消費者是衝著品牌知名度及低價而來,也讓犯嫌獲利近新台幣50萬元,本案現場所查扣的商品達600餘件,侵權市值近新台幣300萬元,若是再計算已售出的仿冒商品,侵權市值可能上看千萬元。全案於偵訊後依違反商標法,將犯嫌移送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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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嫌於警訊時承認,該批商品皆向大陸地區賣家進貨,並從105年年中販賣至今,一罐要價新台幣3~4000元之品牌香水,可以不到千元的價格出售,而一條要價上千元的唇膏,不到300元就可以買到,約僅市價3成的價格,讓許多消費者趨之若鶩,以為檢到便宜,雖然市面上美妝品專櫃售價往往高不可攀,迫使消費者利用網路通路,尋找代購或購買平行輸入等低價貨源,而且價格要低的許多。殊不知,買到的都是陸製仿冒劣品,其中成分更無法得知,使用後所產生的後遺症,可能將造成終身的遺憾。
因此,警方呼籲,對於這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切忌勿貪小便宜而購買來路不明的商品,以免省了小錢而花大錢與冤枉錢,可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償失。同時呼籲欲以販賣仿冒品欺騙消費者的行為,依商標法規定,將會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如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販售者,亦同。民眾不要以身試法,警方也一定會展現打擊不法決心,追查相關進口及製造商,以確保合法商品與消費者權益。(圖文由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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