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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金獎 台中報導
一年一度的社區共用部分修繕補助要開始受理囉!
為加強公寓大廈之管理維護,特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3項規定訂定對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涉及公共環境清潔衛生之維持、公共消防滅火器材之維護、公共通道溝渠及相關設施之修繕費用之補助。申請補助對象為領有建築物使用執照滿7年且已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向大廈所在之區公所報備有案,且4年內未依臺中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辦法獲得補助之公寓大廈。請於當年度受理期間向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公寓大廈管理管理科提出申請,洽詢電話:22289111轉69504~69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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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受理時間:109年5月20日起至109年6月20日截止
申請資格,先問問大家自己的社區屋齡滿7年了嗎?成立管理組織向轄區公所報備了沒?106、107及108年有沒有獲得過補助呢?只要社區符合使用執照滿7年、成立管理組織向區公所報備有案以及106、107及108年沒有獲得過補助的社區即可來申請補助喔~
今年為鼓勵社區對公共環境的關心以及受到新冠疫情的影響,特別將補助上限都調高了2萬元(clap),希望能給社區帶來更多的幫助!
相關補助辦法、申請報名書可詳:
https://thd.taichung.gov.tw/2203740/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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