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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金獎 綜合報導
經濟部配合交通部「擴大秋冬國民旅遊獎勵計畫」加碼所推出「夜市消費抵用券200元」方案,這次可抵用券補助中區:有逢甲夜市、忠孝路、中華路、蔣公路,以及昌平、旱溪、太原和新開幕的大慶等8家夜市。
國慶連續假期,逢甲夜市湧入大批來台中觀光旅客,其中有不少人是衝著交通部擴大秋冬國民旅遊補助來台中住宿,拿著經濟部發的夜市消費卷,來逢甲夜市朝聖的來自全台各地的旅客。
經發局說,「夜市消費抵用券200元」方案,目標族群為本國籍的自由行旅客,只要有在交通部登記的旅宿店消費,每房即發放夜市消費抵用券200元,每張面額為50元,共4張,團體旅客則不適用,使用期間至今年12月31日止。
經發局表示,經濟部規定適用夜市應為依地方政府所訂的攤販管理自治條例設立者,由於市府訂有「台中市攤販集中區設置管理自治條例」,因此這次提報的8家夜市皆領有台中市核發的攤販集中區營業許可,相關內部管理與營業環境皆屬健全,符合中央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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